本報北京11月28日電(記者練玉春、楊亮)財政部、教育部28日宣布,建立完善以改革和績效為導向的生均撥款制度,加快發展現代高等職業教育。兩部門發布的通知提出,2017年各地高職院校年生均財政撥款水平應不低于1.2萬元,2017年以前,對于年生均財政撥款水平尚未達到1.2萬元的省份,根據東部地區25%、中西部地區35%的基本比例以及各省財力狀況等因素,中央財政按一定比例給予撥款標準獎補。
兩部門指出,各地要科學合理確定撥款標準,統籌協調公辦高職院校與本地區公辦普通本科高校、中等職業學校生均撥款水平以及民辦職業學校舉辦者生均投入水平,并逐步形成標準動態調整機制。
據悉,從2014年起,中央財政建立“以獎代補”機制,根據各地生均撥款制度建立和完善情況、經費投入努力程度等因素給予綜合獎補。財政部、教育部明確,2017年,對于年生均財政撥款水平仍未達到1.2萬元的省份,除不再給予撥款標準獎補外,中央財政還將暫停改革績效獎補;教育部將在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安排時予以必要限制,并對其高校設置工作予以調控。
兩部門將從生均財政撥款制度建立與完善、預算安排等方面,加強對各地高等職業教育投入情況的監測。中央財政依據監測數據和相關統計資料,選取體現改革績效導向的因素分配,并適當向高等職業教育改革成效顯著的省份傾斜,向年生均財政撥款水平率先達到1.2萬元且穩定投入的省份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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