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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前位置:職教網 ☉ 國內新聞 ☉ 綜合資訊 ☉ 江蘇省出臺高職院校面向社會人員招生實施辦法

    江蘇省出臺高職院校面向社會人員招生實施辦法

    2020-08-22 17:44    來源:網絡轉載    作者:未知    閱讀:82次    我要評論

    [導讀]21日,江蘇省教育廳、發改委、財政廳、人社廳、農業農村廳、退役軍人事務廳等六部門印發《江蘇省高等職業院校面向社會人員開展全日制學歷教育實施辦法》,面向社會人員開展全日制高職學歷教育工作。 招生對象為具有江蘇戶籍或在蘇務工(需提供6個月以上勞動合同證明)、具備高中階段學歷(含普通高中、普通中專..

    21日,江蘇省教育廳、發改委、財政廳、人社廳、農業農村廳、退役軍人事務廳等六部門印發《江蘇省高等職業院校面向社會人員開展全日制學歷教育實施辦法》,面向社會人員開展全日制高職學歷教育工作。


    招生對象為具有江蘇戶籍或在蘇務工(需提供6個月以上勞動合同證明)、具備高中階段學歷(含普通高中、普通中專、職業中專、職業高中、技工學校,下同)及以上,年齡在45周歲以下的各類社會人員,包括企事業單位在職職工、退役軍人、進城務工人員、新型農民、往屆畢業生、待業人員等。



    江蘇省高等職業院校面向社會人員
    開展全日制學歷教育實施辦法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統籌做好我省高職院校面向社會人員開展全日制學歷教育工作的計劃安排、考試組織、招生錄取、教育教學、就業服務及政策保障等工作,保證社招工作規范、科學、有序實施,省教育廳等六部門在對《江蘇省高等職業院校面向社會人員開展全日制學歷教育試行辦法》(蘇教職〔2019〕9號)進行修訂的基礎上,制定本辦法。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國家決策部署和《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適應產業升級和經濟結構調整對技術技能人才的緊迫需求,把發展高等職業教育作為緩解就業壓力、解決高技能人才短缺的戰略之舉,充分發揮高職院校資源優勢,辦好面向社會、面向人人的現代職業教育,努力提高高職教育辦學質量,加快培養我省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技術技能人才和高素質勞動者,助力更多青年憑借一技之長實現人生價值。


    二、實施內容


    1.招生對象。凡具有江蘇戶籍或在蘇務工(需提供6個月以上勞動合同證明)、具備高中階段學歷(含普通高中、普通中專、職業中專、職業高中、技工學校,下同)及以上,年齡在45周歲以下的各類社會人員,包括企事業單位在職職工、退役軍人、進城務工人員、新型農民、往屆畢業生、待業人員等。


    2.招生院校及專業計劃


    (1)招生院校。省內獨立設置的高職院校,辦學空間尚有富余,且近三年在辦學、招生等方面沒有嚴重違規行為的,均可申請面向社會人員招生。其中招收退役軍人的院校須在省確定的退役軍人教育培訓承訓機構信息黃頁之中。


    (2)招生專業。每校按照“社會急需、適合成人、易于就業”的原則,依托本校骨干優勢專業相關資源,自主確定不超過5個區域經濟建設急需、社會民生領域緊缺和就業率高、前景好的專業作為面向社會人員招生專業。其中面向幼兒園在職專任教師招生專業僅限為學前教育專業。臨床醫學、中醫學、針灸推拿、預防醫學、口腔醫學、護理、助產等專業暫不面向社會人員開展全日制學歷教育。


    (3)招生計劃。省教育廳將根據招生院校的辦學條件、生源實際和社會需求等,確定并公布招生院校和面向社會人員招生計劃。


    (4)招生章程。招生章程是高校招生的重要依據,是向社會公布有關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招生院校應根據本辦法相關規定,結合本校招生實際,科學制定招生章程,其內容必須合法、真實、準確,表述規范。招生章程中須明確招生計劃、招生專業、報考條件、辦學層次、考試科目、考試時間、考試地點、錄取規則、體檢安排、授課形式、教學總課時、學費標準、學籍管理、聯系電話以及其他須知等。


    3.招生程序


    (1)組織申報。每年7-8月,符合條件的高職院校申報面向社會人員招生專業及計劃,并提交申報表(見附件2)、招生章程與相關專業人才培養方案。省教育廳將于9月底之前審核并公布面向社會人員招生院校名單(含招生專業、招生計劃等)。


    (2)網上報名。每年10月上旬,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考生網上報名。考生使用本人使用的手機號碼(每個手機號碼在報名中只能使用一次)注冊,在填寫必要的個人信息后,可自主選擇一所院校報名,并且選擇該校的第一志愿專業和服從志愿專業各一個。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報名前須向安置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提出申請,須符合省有關規定方可報名。鼓勵社會人員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就近報考就讀高職院校。具體報名時間及網址在省教育考試院官網發布。


    (3)現場確認。由各校自行組織并確定現場確認時間,原則上應在10月底前完成。審核考生是否具有本省戶籍或在蘇務工,是否具有高中階段學歷,其中退役軍人資質審核由安置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負責,學前教育專業考生資質審核由考生所在工作地市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不得接受不具備報名資質的考生報名。考生本人必須親自進行現場確認,嚴禁他人以任何形式代為確認,確認時要逐一核對本人真實信息與網上填寫信息的一致性,如有不一致應在現場確認時及時更正。網上報名及現場確認一律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4)考試。招生院校采用“綜合素質評價+職業適應性測試”的形式組織考試,考試時間應安排在11月底前,具體要求由各招生院校自主確定,并向社會公布??荚囈宦刹坏孟蚩忌杖∪魏钨M用。


    (5)體檢。依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的要求,招生院校要主動對接當地招生考試部門,對擬錄取考生統一安排體檢。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收費標準進行收費。


    (6)招生錄取。招生院校按照向社會公布的招生章程綜合評價、擇優確定錄取名單,并于每年12月底前公布。錄取名單和考生成績等須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三、入學及管理


    1.入學及學費。面向社會人員招生錄取的學生一律安排在春季入學。學校應按要求及時為學生辦理入學注冊手續,未按學校規定繳納學費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冊條件(含已注冊普通全日制或成人本科、??茖W籍)的學生,不予注冊。各招生院校應按省核定的收費標準并經備案后收費。也可在省核定的收費標準范圍內,根據學校的辦學條件、教育質量和培養成本、生源狀況等因素,確定本校各專業、各類別學生的具體學費標準,報省級教育、發改、財政部門備案。擬實行學分制收費管理的高職院校,要根據《江蘇省高等學校學分制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規定,制定本校學分制收費管理辦法,報省有關部門審核批準后執行。


    2.學籍管理。學生入學后不得轉入其他專業學習。學生的學業年限可在3年的基礎上適當放寬,一般最長不超過6年。在學校規定的學習年限內,學生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由學校進行學歷電子注冊并頒發普通全日制專科畢業證書。學校應嚴把畢業出口關,不得以任何原因、任何形式降低畢業要求,嚴禁實施“清考”。


    3.學生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結合社會人員在校學生的特點,制定有針對性的學生管理辦法,并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堅持嚴格管理與精心指導相結合,為不同生源群體配備有一定閱歷和工作經驗的輔導員或班主任。充分發揮退役軍人政治素質、意志品質、能力作風等優勢,聘用符合條件的退役軍人學生擔任兼職輔導員,或參與校園安全管理、軍訓等工作。


    四、教學管理


    1.教學安排。堅持標準不降、模式多元、學制靈活,堅持因材施教、按需施教,堅持寬進嚴出,嚴把畢業關口。根據全日制普通高職院校人才培養目標、培養規格,結合社會人員實際學情,推行學分制改革,單獨制定人才培養方案、課程體系,實行彈性學制和彈性學期制,最長不超過6年。課程體系應包括專業核心課程、綜合素質課程和實踐技能課程等,明確教學總課時(總學分)、分段授課計劃、授課形式和授課地點,確??倢W時不低于2500,其中集中學習不得低于總學時的40%。實行單獨編班(選課)單獨教學,單獨考核??己耍荚?、考察等)內容應以全日制高職相同專業實施的課程標準為依據,側重學員實際問題的分析、解決能力及綜合技能的操作。與企業及其他院校合作培養的,專業人才培養方案由學生學籍注冊學校負責牽頭組織制訂、審定。


    2.創新教學組織形式。要采取集中教學與分散教學相結合、校內教學與校外教學相結合、線上教學與線下教學相結合等方式,對非應屆畢業生尤其是退役軍人、待業人員和農民工等應盡量單獨編班或實施分層教學。高職院校實行學分制管理。鼓勵校企聯合開展培養,推行現代學徒制等培養模式。


    對在崗職工可采用線上線下教學相結合的教學模式,工作日通過有關網絡平臺和教學資源線上學習,周末、節假日或晚間到學?;蚓邆錀l件的企業教學場所集中面授和輔導,用好職業教育專業教學資源庫等;對退役軍人、待業人員、農民工等,可根據行業企業生產規律,實施“旺工淡學”的錯峰教學,“旺”季以企業實踐為主,“淡”季以學校教學為主;對高素質農民、村“兩委”委員、相對集中的在崗職工等,應積極做好“送教下鄉”“送教上門”,根據實際情況設立“社區學區”“企業學區”,就近實施集中教學。


    3.探索學習成果積累、轉化和認定。積極開展“1+X”證書試點,學員取得教育部門和軍隊認可的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或通過其他渠道學習課程及取得成果,根據學分互認協議或認定辦法進行學分認定與置換,可記入本人的學業學分。社招生源已有工作經歷、相關培訓經歷、技術技能達到一定水平及在相關領域獲得一定級別的獎項或榮譽稱號的,經學校認定后可折算成相應學分或免修相應課程,并可調整有關教學內容或學時安排。有關高職院校應研究制訂認定、轉換規則和實施辦法,經學校黨委會議或校長辦公會審定后發布實施,并通過學校網站等向社會公開。不得隨意把未列入人才培養方案的企業工作內容、時間等折算抵扣學時學分。


    五、組織保障


    1.統籌規劃。面向社會人員招生工作要納入各高職院校人才培養總體規劃,從學校實際出發,充分聽取教務、學工、招生、人武(征兵)、后勤、安保等部門的意見,實事求是報送招生計劃,并提供相應的人才培養方案、教學計劃和評價標準等,保證人才培養同校同質。


    2.健全機構。各招生院校要明確分管校級領導,落實專門機構和專人進行管理和實施,建立健全相關政策制度,統籌做好招生錄取、教學管理、學生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學校紀檢、監察部門須全程參與招生錄取工作,并接受省教育考試院全方位、全過程的監督。在招生錄取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將追究學校主要負責人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3.宣傳引導。各招生院校要加大面向社會人員招生的政策宣傳力度,及時回應社會關切,解疑釋惑、凝聚共識,營造良好社會氛圍。各設區市教育局要統籌組織轄區內高職院校的招生宣傳,充分動員轄區內社會人員的招生報名,并落實好轄區內高職院校擬錄取考生的體檢組織工作。


    4.助學支持。各招生院校要多方籌措資金,通過多種方式,激勵更多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加大對品學兼優學生的獎勵支持力度;積極創造條件,設立相應勤工助學崗位,組織貧困家庭學生通過勤工助學取得一定的資助報酬,并優先安排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鼓勵社會力量捐資助學。


    六、政策支持


    省各有關部門將加大對高職院校面向社會人員開展全日制學歷教育工作的支持力度,通過健全生均撥款制度、落實獎助學金提標擴面政策等,加強辦學條件薄弱公辦高職院校改造,加大政府購買高職教育服務力度。完善和落實相關獎助學金、學費減免等資助政策、退役一年以上入學的退役軍人學費減免按財政部等5部門印發的《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財科教〔2019〕19號)有關規定執行。退役一年以內的退役軍人學費補貼按省有關規定執行。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新型職業農民考入高職院校,按照現行規定享受資助政策。


    七、其他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江蘇省高等職業院校面向社會人員開展全日制學歷教育試行辦法》(蘇教職〔2019〕9號)不再執行。



    來源:江蘇省教育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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