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減輕中小學教師負擔進一步營造教育教學良好環境的若干意見》精神,切實解決當前河北省中小學教師額外負擔較重問題,進一步營造教師安心、靜心、舒心從教良好環境,日前,中共河北省委辦公廳、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出臺《關于減輕中小學教師負擔進一步營造教育教學良好環境的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堅持對標對表中央要求,立足河北實際,重在建章立制,努力引導全社會共同營造良好的教育教學環境。具體提出了12條措施:建立督查檢查評比考核審批報備制度;糾正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中的形式主義;切實規范部署教育扶貧工作任務;科學統籌合理安排各類專項任務;分類指導區別對待各項社會活動;避免多頭重復開展教育調研統計;提升數據采集管理和信息化水平;嚴格限制抽調借用中小學教師;統籌安排中小學教師培訓活動;幫助教師專注提升教書育人本領;加強教師減負工作宣傳督導力度;結合實際梳理各地具體減負事項。
《減負清單》重在明確禁止事項,圍繞統籌規范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事項、社會事務進校園、相關報表填寫工作和抽調借用中小學教師等四個方面提出了14條要求,包括三個“嚴禁”:嚴禁自行設置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事項,嚴禁同類事項多頭重復開展督查檢查評比考核及各類校園創建活動,嚴禁簡單以留痕作為評判工作成效的標準;四個“不得”:不得安排教師到與教育教學無關場所做與教師職責無關的工作,不得把政府部門、企業等與教育教學無關的活動和工作強制攤派給學?;蛳蚪處熛逻_指令性任務,不得通過教師組織學生或家長參與各類與教育教學無關的活動,不得隨意安排面向中小學生的教育宣傳活動進入校園;六個“嚴格”:嚴格把控各類報表填寫,嚴格規范涉及中小學校和教師的教育統計工作,嚴格限制數據采集次數,嚴格規范抽調借用中小學教師行為,嚴格把關教師培訓和各種競賽活動,嚴格限制安排專任教師履行工作值班;一個“引導”:引導廣大教師關心支持教育扶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