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寧夏回族自治區教育廳日前下發《關于進一步做好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從完善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制度等方面提出了12項具體措施。
《通知》要求,公辦民辦學校要嚴格遵守義務教育免試入學規定,不得采用面試、評測等名義選拔學生,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規范民辦學校招生范圍。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所屬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管理,原則上在所在縣(市、區)范圍內招生,生源不足時經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審定同意后可在市域范圍內招生。實行公辦民辦學校同步招生。從2020年秋季入學開始,實行公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同步信息登記和驗證。
《通知》明確,嚴禁無計劃或超計劃招生,嚴格落實優質普通高中招生指標的60%分配到區域內初中學校政策。規范普通高中招生范圍。市屬公辦普通高中在市轄區范圍內招生,縣(市、區)屬公辦普通高中在縣域內招生。完善普通高中招生錄取辦法。各市、縣(區)要逐步建立基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招生錄取模式。
《通知》提出,做好特殊群體招生入學工作,保障進城務工隨遷子女入學。完善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落實優撫對象子女入學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優撫對象按照自治區和市、縣(區)相關政策執行。做好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工作。(陳曉東 張磊)
內容來源:中國教育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