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體育總局發布通知對疫情防控期間體育行政審批事項相關工作進行調整。通知提出,暫停部分行政許可事項的實地核查、暫停安排職業資格培訓和考試、調整相關體育活動時間安排。具體要求如下:
原則取消或推遲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涉及社會體育指導人員及救助人員的培訓和職業資格考試,由于考試暫停,導致補考時限超過要求的,其補考時限順延12個月。
疫情發生之前或防控期間,已經批準的全國性或跨省區市的健身氣功活動、攀登7000米以上山峰活動、外國人來華登山活動、國際性或全國性航空體育競賽活動,主辦方可根據實際情況順延活動舉辦時間,參加人員等基本條件沒有變化的,無需另行審批。
暫停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許可事項的實地核查,已經受理申請或者新申請的事項,全部改由通過網上辦理。鼓勵符合條件的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經營單位采用自我聲明承諾的方式免審核換證。對因疫情影響無法按期申請辦理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經營許可證換證的企業,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辦理。
內容來源:央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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