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技能考試由牽頭院校組織,由專業基礎考試和職業適應性測試兩部分組成。其中,專業基礎考試部分滿分100分,由牽頭院校根據各考試類所包含專業的特點,從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七個科目中指定一科進行筆試。具有相應科目學考成績的考生,使用該科目學考成績折算替代。沒有相應科目學考成績的考生,須參加牽頭院校組織的專業基礎考試,如未參加,則專業基礎考試部分成績為零。報考藝術類專業且有全省藝術統考成績的考生可直接使用相對應的專業成績。以上成績具體折算辦法由各牽頭院校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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